发布时间:2024-09-09 文章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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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才培养的重 要环节 ,为高质量完成我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 ,根据教育 部等八部门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〔 2021 〕 4 号 )、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 , 强化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岗位 实习过程管理 ,确保岗位实习工作安全、有序进行 ,具体工 作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. 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
为有序开展实习工作 , 加强实习工作管理 , 学校成立实 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 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 ” ),指导本次 实习工作的开展。
组 长: 胡江学、刘文良
副组长: 邓秋香、 陈正龙
成 员: 张 斌、沈 超、何金星 、李清元、胡军林 刘湘冬、赵红梅、 田 甜、孙益辉
领导小组下设岗位实习工作办公室 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双创楼 207 室 ,具体统筹毕业班实习学生岗位实习工作。
二、实习时间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实习时间不得少于6 个月的规定, 实习时间为:2024 年 12 月 15 日--2025 年 6 月 27 日。具体 时间由各二级学院与学工处确定。
三 、实习方式
实习期间 , 由教务处统筹 , 学工处会同二级学院做好学 生实习工作安排 , 实习单位由学工处联合二级学院确定 ,按 要求考察实习企业 ,不允许中介组织介入岗位实习 ,更不允 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中盈利。
四 、实习管理
岗位实习全部过程通过 “ 云就业实习服务管理平台 ” ( 以下简称“平台 ” )( http://platform.bibibi.net/ )进行信息 化管理 。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做好本学院平台维护工作 , 创建专业实习计划 ,关联指导教师,通知岗位实习学生及指 导教师登录平台 , 开展岗位实习工作 , 并对本学院(专业) 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监管 、定期检查。
五 、实习应急处理
各二级学院应将院长 、指导老师 、辅导员的联系方式告 知实习学生和校外指导老师 ,便于企业联系学院 、学生联系 指导老师。
岗位实习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情况 , 如工伤 、 出走 、事 故 、急病 、参与传销等 , 学生和校外指导老师应当立刻通知 二级学院 , 二级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处理 , 同时向领导小组报 告 , 启动应急预案 ,各相关部门根据指令及时作出处理。
六 、实习成绩评定
学生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 ,纳入学籍档案 , 实习考核不 合格者 , 不予毕业 。实习成绩考核实施综合评定 , 应包括: 单位评定 、实习 日志、实习总结 、校内指导教师评定等 。成 绩评定的具体方式由各学院专业实习指导小组确定。
七 、实习工作流程
( 一 )准备阶段( 2024 年 10 月--2024 年 12 月 )
1. 教务处制定 2025 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 。( 10 月 30 日 )
2. 学工处会同二级学院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评估,并提 交考察审核表(见附件 1 )。考察内容应当包括:单位资质、 诚信状况 、管理水平、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、工作时间、工 作环境、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、安全防护等 。实习单位经 二级学院提报 , 学工处负责审核 ,名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 定后对外公开 。( 11 月 30 日 )
3. 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确定并签订校企合作实习协议 (见附件2 ), 督促自主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, 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, 维护实习师生安全 。( 11月30 日 )
4. 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,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各 专业实习方案(见附件 3) , 明确岗位要求 、实习目标 、实 习任务、实习标准、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、实施实习 的保障措施等 , 并报送教务处审批备案 。( 11 月 15 日 )
5. 教务处购买岗位实习保险,提供《实习责任保险保险 单》《被保险学生清单》 。( 11 月 15 日 )
6. 教务处提供一式三份打印好的《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 术学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》 ,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写 (见附件 4 )。( 11 月 30 日 )
7. 组织指导教师完成实习小组建立,采用“ 云就业 ”实 习管理平台进行岗位实习 日 常管理,各指导老师需按照平台 操作手册( 见附件 5 ), 在 11 月 15 日前完成实习小组创建 ( 实习小组名称:学院+专业+指导老师姓名),并将指导的 学生关联到本实习小组中 。( 11 月 15 日前)
8. 实行备案管理,对于学生跨省实习的,或者专业和实 习 岗位有特殊要求的 ,经二级学院审核后的提交教务处 , 由 教务处报教育厅备案 。( 12 月 15 日 )
9. 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动员 、培训和教育工作, 加强学生职业道德 、安全纪律 、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 。过 程记录定期保存 ,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。( 10-12 月 )
( 二 )实习阶段( 2024 年 12 月--2025 年 6 月 )
1. 二级学院、学工处向学生发布实习岗位信息,学生选 择合适的岗位后按要求到实习单位报到。
2.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签订《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生 岗位实习三方协议》(含家长知情同意书) 。(见附件 6)
3. 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一起分别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 专门人员全程指导 、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。组织开展实习前指 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教育。
4. 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校学通〔 2023〕11 号《关于严 格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》 文件( 见附件 7 ), 加强学生实习过程管理 ,定期对实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,解决实习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 ,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,对教师(含辅导员、专 业指导教师) 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,并根据要求对教师进行 考核。
5. 二级学院按照学工处要求落实指导教师了解学生实 习工作 ; 落实辅导员、专业指导教师联系实习学生 ;开展实 习期间的交流活动。
6. 对有入伍经历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岗位实习,由学生提 交书面申请并附入伍证明 , 由二级学院审核 。(见附件 8)。
7. 二级学院按照学工处要求组织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 教育、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。建立通畅的学生联系渠道, 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。
8. 教务处公布投诉电话(0731-85251476) , 无论是企 业还是学生本人投诉 , 均由学工处和二级学院共同处理。
( 三 )总结阶段( 2025 年 6 月 )
1. 实习结束,学生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,纳入学籍档案 , 实习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毕业。实习成绩考核实施综合评定 , 应包括: 单位评定 、实习 日志、实习总结、校内指导教师评 定等 。成绩评定的具体标准由各学院专业实习指导小组负责。
2. 二级学院审核实习材料,按教务处要求做好归档工作。
3. 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实习成绩录入,开展实习工作经验 交流。
八 、实习要求
1.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。二级学院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、 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 ,并进行考 核 ,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。企业未经培训和 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。
2. 保障岗位实习质量。学校加强对实习教学过程的监督 检查 ,教务处协同学工处 、二级学院等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各 环节进行检查 ,采用自查、专项检查 、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 式 ,对实习前期安排、 中期实施、后期总结等各阶段进展及 实施成效进行督查 , 并及时公布督查结果。
3.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。各二级学院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和 实习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 日 常管 理工作 ,定期检查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,并做好记 录 。如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 , 不得迟报、瞒报、漏报。
4. 实施强制保险制度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为实习学生 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,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 程,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 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,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 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。
5. 签订实习协议 。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,学校 、实习单 位、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 。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, 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。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 务 , 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。
教务处
2024 年 10 月 3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