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selfs.title}}

关于开展 2024 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0-16 文章访问量:

作者:

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,继承和弘扬学校优秀的教风、 学风,维护良好教学秩序,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根 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,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第 10 周开展 2024 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方式

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,教务处汇总抽查,督导抽查并作 出评价等方式进行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1.2024 年秋季学期相关教学资料(课程标准、授课计划、 教案、课件)、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。

教学资料提交方式:在前期已提交的教学资料基础上完善更 新(需要修改的部分可以删除后重新上传),上传路径为“教务 管理系统-教师资源中心-上传教学资料-2024 年秋季学期 ”教学 资料,注意教案中的“课后反思 ”也需完善。

2.实验(训)室管理情况。各二级学院组织对实验(训)仪 器及设备维护保养、实验实训安全—危险预知训练(KYT)记录本 登记等情况进行自查,并全面检查实验(训)室安全,对安全隐 患整改到位。

3.教师听评课情况。根据学校专任授课教师听评课要求,每 学期听评课≥10 次视为达标,教务处将重点抽查各学院教师听 评课质量。(听课记录模板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

4.教研活动开展情况。各二级学院组织全面检查,每周≥1 次视为达标。(电子版、纸质版皆可)
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认真做好自查并对发 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,11  7 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(附件 1-2) 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教务处。

三、期中评教

(一)网上评教安排

1.评教时间:2024  11  5 日 14:00-11  8 日 23:59。

2.评教方式: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,操作手册详见 附件 2。

3.评教对象:本学期在校学生。

4.被评对象:全体任课教师。

5.评教原则:公平、公正、认真、真实

6.评教要求:每班参评率不低于80%

(二)注意事项

1.学生评教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,也是教 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,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 视,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。网上评教期 间,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评教进展情况。

2.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、有序地进行,凡是发现有不符合评 教要求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,请及时向教务处报 告。

附件:1.实验(训)使用记录本期中检查情况记录表

2.期中教学资料检查情况记录表 

3.教研活动检查情况记录表

4.学生评教操作手册


 

 

教务处

2024  10  3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