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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 2025 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6-09 文章访问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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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单位:

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,树立并营造优良的考 风考纪,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,依据《湖南三一工业职 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规定》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进程和考核方式

(一)考核对象

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的所有课程应考尽考、成绩应录尽录。

(二)时间安排

1.由学院组考的课程需于第 19 周(即 2025  6  27 日前) 完成考试。考核内容、考核形式、考核时间等详细安排请于2025  6  13 日前反馈教务处,具体见附件 1《2025 年春季学期期 末考务总表》。

(三)考核方式

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形式开展,分考试、考查两种,见附  1。如有更改,请提出申请,经学院、教务审核后执行。形式 提倡多样化,通过线上、线下或混合式考核方式开展,线上考试 须在教室完成,并且安排监考老师(按照 30 人一名监考老师的标准安排)。

考核形式上可采用但不仅限于笔试、实操、论文、平时测试、 社会调查报告等。线上考试材料需做好存档工作。

二、实施流程与工作要求

(一)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,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

各学院分班组织召开主题班会,面向全体学生宣贯《考场规 则》《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》,学生签订《考试诚信承诺书》 (附件2),分学院收齐后放教务处存档。

(二)学生考试资格确认

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考核资格:

1. 缺课(含请假、旷课)时数累计超过总时数的三分之一的。

2.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作业量三分之一的。

任课教师负责审核学生考核资格,于考前将取消资格名单报 送教务处(见附件3),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本人。凡不具备考 核资格擅自参加考核的学生,其成绩作无效处理。被取消考核资 格者,需重修。

(三)缓考申请

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提出缓考申请:1.因患重大疾病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。2.学生应在考试前,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 缓考申请中办理,操作指南见附件4。逾期或以其它形式申请缓 考的不予办理。

(四)学分认定与转换

有创新创业成果、实践活动成果的学生,请在考前 1 周完成 学分认定与转换,具体参照附件5 执行。


(五)命题要求

1.学院组考:原则上,执行同一套课程标准的同一专业同一 课程,考核内容、形式应当一致。考核内容电子档命名规则:编 -班级-课程号-课程名-教师(编号从 1 开始)。学院汇总后, 填写附件 1 连同考核内容电子档发送教务处。

3.各专业负责人是试题质量的第一责任领导。对格式、内容、 A/B 卷重复率严格把关。如因试卷内容出错影响考试正常进行, 按《教学差错、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
(六)成绩评定与试卷归档

1.密封要求

考试结束后,每个教学单位安排2-3 名人员在考务办公室进 行试卷装订、密封,并统一领取收回。

2.阅卷要求

由课程组统一组织,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。所有科目须 集体评卷、流水作业。阅卷期间不得拆考卷密封装订线,试卷一 律用红笔,采用正分批阅,应当逐题批阅,不得笼统打对号,严 格按评分标准评卷,阅卷教师要在所阅题目栏内签字。

3.成绩评定

1)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、项目成绩等综合评定, 具体构成与占比由课程组统一制定,要求平时成绩占比不低于 30%。

2)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。

3)对缺考、缓考、作弊、取消资格的名单,任课教师在 录入成绩时应注明相应字样,期末考试栏录0 分。


4)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录入成绩的,须提出书面申 请说明情况,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,报教务处批准后补录。

成绩录入指南见附件 7.

4.资料归档

院级组考课程考核资料由开课学院自行存档保5 年备查, 参照学校归档要求。

三、考风考纪要求

(一)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纪律教育,引导督促 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要求,考场规则见附件9。对于学生有违纪行 为的,一经查实按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予以严肃处理。考试违 纪的,不允许参加补考。

(二)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,监考老师必须在考 前确认学生证件。

(三)任课教师不得划定考试范围,一旦发现试卷与题库、 学生复习笔记雷同,学校将深入追查并严肃处理。

(四)学生对其成绩有疑问的,提出复查申请,经核查试卷 确为判卷有误的,教师应提出书面说明并按制度进行处理。

(五)学校将成立校领导、校督导委员会组成的巡考小组, 全面检查、巡视学生考试、教师监考等工作。


四、时间安排

 

序号

项目

要求及报送材料

责任部门

时间节点

 

1

2025 年春季学期期 末考务总表

附件 1 及编号后的电子档考核内

容,考核时间需明确到时分钟,

 6  27 日 8:30-10:00

 

各开课单位

 

6  13 

2

考试诚信承诺书

附件 2

二级学院

6  13 

3

学生考试资格确认

附件 3

二级学院

6  13 

4

缓考申请

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,附件4

二级学院

6  13 

5

学分认定与转换

附件 5

二级学院

6  13 

 

6

 

试卷命题及模板

附件 6,通过外网将PDF 电子档(A、

B 卷及评分标准)及纸质档1 份(A、

B 卷,经命题教师、专业负责人签

字)提交教务处

 

二级学院

 

6  13 

7

成绩评定与录入

教务管理系统录入,附件 7

任课教师

暂定 7  2 

8

学院组考资料归档

参照学校归档要求自行存档备查

各开课单位

暂定 7  3 

联系人:教务处许子明,1462082991@qq.com

 

 

三一工学院教务处

2025  6  5 日


附件

1.2025 年春季学期期末考务总表

2.三一工学院考试诚信承诺书

3.学生考试取消资格名单

4.缓考申请操作指南

5.学分认定标准及学分认定、转换申请表

6.试卷模板

7.成绩录入操作指南

8.试卷档案交接清单

9.考场规则

10.监考职责